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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黄骅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沧州市“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沧州市“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高水平全面推进健康沧州建设,根据《河北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730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1岁,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2.15‰,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3.54/10万。医疗资源配置总量持续增强,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08万张,较“十二五”末增长20.4%;全市共有卫生人员6.15万人,较“十二五”末增长15.0%,为沧州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分级诊疗有序推进。每县均已完成1至2所县级公立二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乡镇卫生院与集体办村卫生室全部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医“空白点”持续动态清零。全面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四医联动”改革逐步深化。以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及乡村一体化建设作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医疗资源可及性、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地。“十三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0.2%,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提高到5.59张、3.10人和2.41人。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达到2.79人。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改善行动,全市100%的三级医疗机构,90%以上的县级医院、70%以上的二级医疗机构可提供挂号、缴费、取号、打印报告等全流程门诊自助服务。大力实施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组建市、县、乡、村四级流调队伍。 3.中医药强市基础不断夯实,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中医特色及优势学科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20余项重点项目,先后启动多家中医医院基建项目。中医药联合体基本覆盖了全市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服务比例达到25.74%,出院人次占比达到19.07%。已建设一批中医“名科”:国家级重点中医专(学)科7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10个,省中医药重点研究室3个,省级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18个、协作组科室40个。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内分泌科已建设成为全国知名品牌专科;强力打造中医“名院”: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标准通过“三甲”复审,已跻身全国先进行列。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4.健康沧州建设起步良好,健康生活方式深入推广。围绕干预主要健康影响因素、保护重点人群、防治重大疾病三个方向,从政府、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实施15个专项行动。“十三五”末,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启动“三减三健”行动。积极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黄骅市2021年以暗访高分成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海兴县、任丘市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在运河区、黄骅市、献县推进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全面建设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干预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打造省级健康促进县区试点。深入开展健康素养“十大传播活动”,持续开展健康巡讲活动、建设“健康自测小屋”、创建“健康促进单位”、成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开展贫困地区健康促进行动。 5.健康扶贫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基本医疗有保障”基本落实。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开展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治尽治”;全市具备住院能力的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落实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政策,减少贫困患者经济负担。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并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向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转变;扎实开展对口帮扶和“春雨工程”,我市三级医疗机构与7个贫困县医院建立了稳定的帮扶关系,采取“组团式”帮扶的方式在管理、医疗、护理等方面全方位指导;16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长期派驻医务人员帮扶71个乡镇卫生院。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扎实推进。2020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1.37%。肺结核发病率降至34.84/10万,全市结核病人总体到位率达到92.85%,登记管理率达到89.23%,病原学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100%。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卫生健康监督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监测实现市、县、乡全覆盖。完成水氟调查工作,碘缺乏病和高碘宣传及监测工作。重点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等综合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持续做好重大妇幼公卫项目。坚持为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为农村妇女提供两癌筛查、新生儿筛查等。扎实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缓解计生特殊家庭困难,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积极应对老龄人口健康需求,开展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评估指导项目培训,启动实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7.健康环境持续改善,健康产业不断发展。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PM2.5平均浓度下降32.8%,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定任务,13个国省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3%。全面完成村庄清洁行动任务,改造卫生厕所70余万座。健康产业不断发展,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7万亩,中药材种植品种达40余个。泊头市成为中国最大的黑桑椹基地。任丘市悬圃灵芝种植合作社成为河北省最大灵芝种植基地。泊头桑椹、任丘仙艾被认证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泊头市营子镇桑椹种植基地被认定为河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泊头桑椹”被认定为河北省道地药材。吴桥康禾专业合作社成为中国医药进出口公司的中药材种植基地,被中国医药总公司授予“吴桥紫苏叶道地药材地标”。沧县神然生态观光园积极探索创建医药健康养老基地。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机遇,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关键五年,是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国民健康发展面临着重要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经济社会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全面深化医改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注入澎湃活力。数字化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十四五”时期,我市也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全球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流行状态,传统和新发传染病风险叠加;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且呈现年轻化趋势;恶性肿瘤等负担沉重。人口的老龄化趋势,使得医疗服务与医疗费用双重压力增大。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医疗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仍存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沧州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用高质量党建统领卫生健康事业高品质发展。以人民为中心,以健康为目标,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内涵提升、由重医轻防向医防联动整合转变,强基层、补短板、堵漏洞,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升。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可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基础目标和重要保障。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保障人民健康生活为根本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策略,促进公平公正公益。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干预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保护重点人群健康,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2.坚持党政主导,推动统筹发展。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维护基本医疗卫生公益性。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促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全过程保障健康。注重中西医相互补充与协调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核心动力,发挥行业领军人物和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研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进程。 4.坚持强基固本,注重提质增效。坚持城乡一体、区域协同、医防融合。全面提高卫生健康设施设备水平,加快补齐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短板,增量扩面与提档升级并重,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下沉。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56岁,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满足公共安全形势需要;中医药独特优势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有所增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健康服务和保障能力同步提升;健康环境建设实现新进步,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健康产业加速发展,产业体系逐步建立。 表1 “十四五”时期国民健康主要指标及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定位,建立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挥调度、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同联动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加强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理服务、消毒消杀、医疗救治、社区防控、健康教育等8支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设多层级应急物资保障网络,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2.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科学设置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落实,设立公共卫生科室,配备具有相应资质人员。推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清单制度,健全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合理配备公共卫生人员,落实基层公共卫生职责。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发挥各级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完善联动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夯实基层联防联控工作基础。探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 3.提升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能力。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传染病救治网络。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加强医疗机构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脑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筛查门诊或发热诊室、临时留观室(点)。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科学设置市级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明确应急次序,确保有效应对传染病的局部暴发、区域流行和全市中等程度流行等的医疗救治需要。组建市级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小分队和县域基层综合应急分队,承担本区域突发事件的现场伤病员医学救援处置、转运和接收救治等任务。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 4.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加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协作,完善防、治、康、管服务体系,引导居民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危人群和患者健康指导。推进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预防癌症,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多渠道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加强口腔疾病防治,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2%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建设。 5.加强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控。完善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优化常态化防控策略,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流感等传染病的监测,统筹鼠疫、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病毒病等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与综合治理。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强化免疫规划与疫苗预防接种管理,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建设。加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完善补偿机制。巩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
(二)提供普惠均等的医疗卫生服务。 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完善公立医院为主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优质资源向相对薄弱区域发展。鼓励发展康复、妇产、儿童、老年、精神等专科医疗机构。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优化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高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开放共享的医学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优化采供血网络布局,逐步在各县(市、区)建立固定献血点,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完善医院评审制度,助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2.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升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通过信息化建设等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以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建立多学科诊疗模式。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完善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3.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健全医疗质控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范、医学伦理规范、从业行为规范,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健全护理服务体系,强化基础护理,实现二级及以上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健全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体系,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优化血液调配机制,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 4.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信息范围,规范服务内容,有效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进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公立医院,探索推广网上联合诊疗。 5.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健全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医队伍建设政策。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的卫生健康服务。建立以医联体为平台、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 6.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学习推广三明等先进省(区、市)的医改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四医联动”改革成果,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持续加强医改数据监测,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切实提升群众就医感受。推动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2022年底前,三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达到当年度全国中位值。 7.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效。在保持健康扶贫政策相对稳定基础上,推进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整优化政策,扩大大病专项救治、先诊疗后付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覆盖人群;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互认;建立健全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加强脱贫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实施健康改善行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加快市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依托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争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的目标,探索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在全市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医院和科室。到2025年,力争实现90%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国医堂、配备中医医师,在已有国医堂的基础上打造一批“旗舰国医堂”。 2.发挥中医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凸显中医药在“治已病、防未病、促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在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在基层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和健康教育。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95%的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建成标准化康复科,支持有条件的医院争创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或区域中医康复诊疗中心。在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病防治行动中纳入中医药技术方法。根据省部署积极开展中医经典病房试点工作。组建我市中医药应急救治专家队伍,将中医医院纳入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完善中西医结合救治机制,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医生能运用中西医两法提供规范服务。科学总结中医药防疫的疗效成果。 3.持续推进中医药教育及传承创新。推进“西医学习中医”工作,加快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以院校教育、师承教育为主要模式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继续实施优秀中医人才研修项目,持续开展多层次的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中医药重大专项攻关,强化中医药基础与临床研究,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开展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充分利用扁鹊、刘完素、张锡纯故里名片,成立学术思想研究室或研究会,编著出版研究成果,深挖其学术思想,传承创新中医药特色文化。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一批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4.发展中医药产业链条。培育我市中药材品牌,提高品牌竞争实力。推进中药制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实现中药生产现代化。加强中药种植、加工、炮制、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动道地饮片炮制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为中药行业标准提供支撑。加快中药新药、器械设备的研制,力争在重大理论创新、技术攻关等方面实现突破。
(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一批健康科普、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立完善全市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信息发布制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知识技能。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广泛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普及健康知识,强化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全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针对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完善健康促进政策,加强综合干预。 2.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引导公众合理膳食。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餐饮行业以及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营养干预。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对一般和超重、消瘦等人群发布个性化膳食指南。鼓励生产、销售及烹饪添加剂中添加低钠盐,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建立餐饮业反对食品浪费制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树立珍惜食物的意识和养成平衡膳食的习惯。推广分餐公筷等生活习惯。综合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开展控烟限酒行动,推进无烟环境创建,控制酒精过度使用。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 3.发展体育运动,促进全民健身。落实全民健身战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深化体育改革创新,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建设高水平、全覆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学校场馆开放共享,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推动健身与健康融合发展,到2025年县级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覆盖率达到50%,具备条件的地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大力弘扬冬奥精神,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体育运动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探索成立运动促进健康慢性病干预服务中心,对亚健康低运动风险人群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干预服务。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培养终身运动习惯。 4.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引导公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规范心理援助热线管理,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提高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规范化干预、诊疗能力。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家庭组成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分级分类收治重大或疑难复杂疾病患者、稳定期患者。鼓励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县、乡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模式。
(五)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 1.优化生育服务与保障。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潜能。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父母育儿假等制度,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合理配置母婴设施等公共资源。动态调整扶助标准,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享,改革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合理布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生育力保护工作。 2.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供给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增加普惠制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互联网+托育”发展,支持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开展在线家长课堂、在线家庭教育咨询等服务。 3.保护妇女和儿童健康。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不低于65%、80%、85%、95%、95%。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定期开展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普查,进一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抓好中小学健康促进,强化肥胖、视力不良等儿童易发问题筛查干预,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4.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强化老年失能的预防干预。提高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转型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到2025年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85%以上。探索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医疗资源丰富地区为重点,推进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5.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就医便利性。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康复科室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高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质量。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康复救助,健全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需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贯彻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工作,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继续做好防聋治聋工作,提升耳朵听力健康水平。
(六)提高健康支撑与保障。 1.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提升癌症、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特大疾病防治服务和保障机制。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基金筹措机制,强化基金征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覆盖范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建立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机制。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制度,保障群众多发病、常见病医疗费用支出。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 2.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建设。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制度化运行,进一步探索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促进集中采购药品、耗材合理使用。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鼓励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药品追溯制度,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3.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着力构建一支以省内领先为基础,以国内领先为目标的沧州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和培训,增加其待遇保障,提高全科岗位吸引力。完善县域卫生人才统筹使用机制,适当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比例。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的比例,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育计划,建立公共卫生领域首席专家制度。加大医疗紧缺人才、卫生健康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养老照护、母婴护理、健康管理、健身指导等人才培养。积极创新实行县域一体化内“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 4.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健康科技创新,统筹推进基础研究、临床应用与规范化推广等环节的全链条自主创新,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融合发展,开展致病机理、预防、诊断和治疗等联合攻关。健全涉及人的医学研究管理制度,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与转化应用管理。加快推广应用适合基层和边远地区的适宜医疗卫生技术。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运行评估和监管。 5.加快数字智能化发展。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提升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资源等核心数据库,促进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开展面向基层的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数字化健康管理、“互联网+慢病管理”、在线医学教育等服务。丰富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一码(卡)”通办。加快互联网医院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医疗平台监管。 6.深化区域卫生健康合作。加强与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继续推动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创新区域性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医联体等模式,探索一体化智慧医疗发展,建设区域医疗产业服务中心。实行多样化合作方式,积极争取京津知名三级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来沧建设附属医院、共建精神专科医院。持续深化与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等在技术支持、远程会诊、院校共建等方面的合作,鼓励京津知名专家到我市公立医院坐诊或开办工作室等。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依托沧州悠久的中医药传统,积极引进京津及国际医疗服务机构,规划共建以中医药为特色,集医疗、保健、养老、康复等于一体的健康养老服务中心。 7.完善卫生健康法制体系。加快治理体系建设,创新卫生健康依法治理模式。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扎实学习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普及公共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持续学习依法行政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卫生健康行业法律顾问、以案普法、社会联动普法等制度。
(七)建设健康生活生产环境。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居民健康环境。持续深化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严格落实各项创建标准,推动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显著改善城市卫生面貌,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度。黄骅市、任丘市、海兴县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荣誉称号,肃宁县、东光县、献县力争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加强病媒孳生地治理,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开展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健康融入各领域政策。 2.加强环境健康管理。维护社会环境健康,形成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社会格局。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力争PM2.5浓度下降1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继续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基本消除Ⅴ类国控断面,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逐步推进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大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加强新污染物健康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强化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体系与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沧州市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排放物中粪大肠菌群、肠道病毒等指标监测。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格局。 3.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宣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范企业标准备案,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构建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药品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类别药品的来源追溯。配合省级相关部门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开展抽检。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等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4.加强伤害与预防干预。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健全伤害监测体系,完善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标准和指南。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提高安全意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塑造社区、家庭、学校等场所安全环境,减少伤害发生。 5.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扩大主动监测范围,提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防护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做好职工健康管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加强职业健康促进,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提升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优化鉴定流程,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持能力。
(八)做优做强健康产业。 1.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口腔、妇产、医疗美容、中医、康复、护理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安宁疗护等独立设置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协作。推进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小规模、多功能整合型护理服务中心、居家护理服务站。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发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2.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增加覆盖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中医治未病、运动健身等干预性服务的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责任险和运营相关保险。支持健康保险公司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加快建立覆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护理等服务链条的健康管理组织。搭建高水平公立医院及其特需医疗部分与健康保险公司的对接平台。积极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努力实现健康保障与投资需求的有效结合,有效缓解应对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带来的负担和挑战。 3.大力发展健康管理服务。增加规范化的健康管理供给,重点增加慢性病、职业病高危人群、妇女、儿童、老人等群体的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体质测定、体育锻炼达标测试、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服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考核评价机制。在签约提供基本服务包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健康管理需求和承担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强化对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疾病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的全面监测、分析、评估、预测、干预以及健康咨询和指导,降低健康风险。规范母婴照料服务,向群众提供高质量、科学化的产妇照料、早期教育、营养喂养等社会服务;重视加强心理卫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开设心理咨询热线。支持保险机构、中医药机构等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4.加快健康用品制造业发展。推动医药和健康用品产业创新发展,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升级,支持建设面向高端医疗装备领域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医疗装备应用推广中心,打造医疗装备产业集群。围绕健康促进、慢性病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重点发展健康管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科学健身、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型健康产品。改造提升传统健康产业,创新发展数字健康、远程医疗、基因检测等新兴健康产业,支持数字化医疗产品和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与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 5.推动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健全互融、互动、互促的“健康+”产业新体系,积极引入多元投资主体,大力推动卫生健康与旅游、养老、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大挖掘、整合、宣传力度,开发利用我市深厚的中医养生文化底蕴和健康旅游资源,大力发展融养生、休闲、保健于一体的旅游文化产业,打造一批高端健康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医药基地、康养胜地、健康旅游示范区、康养旅游聚集区和特色康养小镇。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适当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结合,不断拓展公办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积极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协议合作、合作共建、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高品质全方位医养融合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和体育健身组织,提供运动健身培训、健身指导咨询等服务。
四、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成立国民健康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主要健康指标、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体系。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参与卫生健康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完善干部队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动力和创新活力。 (二)加强投入保障。 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按照政府投入、多元引导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合理确定政府投入责任,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强化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卫生人员培训、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的经费保障,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老年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医保等方面配套政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沧州市全民健康行动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地方典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监督评估。 健全国民健康规划体系,加强上下级规划衔接,为规划目标任务落地实施提供保障。健全规划执行的监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施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价和终期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